〔2021〕5号
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所对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021年3月情况如下:
处理异常交易行为24起,涉及24名客户。其中,自成交超限1起,频繁报撤单超限23起。对19名客户采取了20次限制开仓的措施,对5家会员采取了4次电话提示的措施。
处理违反交易限额行为2起。对涉及的2个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8名客户采取了2次限制开仓的措施。
处理客户套期保值持仓、套利持仓超过其相应资产配比要求的行为9起。对上述行为所涉及的9名客户采取了限期调整、要求报告情况等措施。
特此公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