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作为全球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国际标准制定机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持续监测全球范围内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存在显著缺陷的国家和地区,督促这些国家和地区改进缺陷。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每年召开三次全体会议,审议这些国家和地区改进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的进展情况。会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官网更新两份声明,其中“呼吁对其采取行动的高风险国家或地区(High-risk jurisdictions subject to a call for action)”即通常所说的“黑名单”,“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Jurisdictions under increased monitoring)”即通常所说的“灰名单”。
二、更新情况
2022年10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33届第1次全会决定将缅甸列入“呼吁对其采取行动的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名单(“黑名单”),将刚果民主共和国、莫桑比克、坦桑尼亚纳入“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名单(“灰名单”),同时认可巴基斯坦和尼加拉瓜在改进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方面取得的显著进展,同意其退出“灰名单”。
根据上述决定,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更新了“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和“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名单,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国家和地区(3个)
朝鲜
伊朗
缅甸
有关详情见FATF官网:
(二)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23个)
阿尔巴尼亚
巴巴多斯
布基纳法索
柬埔寨
开曼群岛
刚果(金)
直布罗陀
海地
牙买加
约旦
马里
摩洛哥
莫桑比克
巴拿马
菲律宾
塞内加尔
南苏丹
叙利亚
坦桑尼亚
土耳其
乌干达
阿联酋
也门
有关详情见FATF官网:
三、相关要求
各义务机构应密切关注上述名单变化,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文件来源:http://www.pbc.gov.cn/fanxiqianju/135153/135267/135279/4693237/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