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虚拟资产及其服务提供商标准执行情况第四次更新报告》。本报告是FATF自2019年6月修订建议15(新技术)及其释义中关于虚拟资产及其服务提供商的标准以来,对各司法管辖区执行该标准情况的第四次审查结果。
报告更新了各国执行建议15合规性的进展,重点关注FATF“旅行规则”(travel rule,要求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开展虚拟资产交易时,即时、安全地获取、持有和交换交易汇款人和收款人的信息)执行情况。报告指出,自上一轮审查以来,各国在执行建议15方面进展依然有限。截至2023年3月,在本轮审查涉及的151个司法管辖区中,逾三分之一国家尚未对虚拟资产及其服务提供商行业开展风险评估,近三分之一国家尚未决定是否以及如何监管虚拟资产及其服务提供商行业,一半以上国家仍未采取任何措施实施“旅行规则”。私营部门开发的技术工具并不完全符合FATF相关要求,同时,不同技术工具在各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性有限。
报告强调,尽管去中心化金融和非托管钱包(包括点对点交易)交易份额占比小,但仍会带来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风险。随着虚拟资产市场不断发展,该风险可能会增加。
FATF呼吁所有国家迅速执行FATF关于虚拟资产及其服务提供商的标准,包括“旅行规则”。下一步,FATF将依据2023年2月通过的《虚拟资产及其服务提供商标准执行路线图》及本轮审查结果,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向执行不力的司法管辖区提供技术援助;二是在2024年上半年公布各国执行建议15所采取的措施;三是持续监控虚拟资产及其服务提供商领域的重大变化和发展趋势;四是加强与成员国和私营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对话。
FATF将在2024年6月前开展对建议15执行情况和面临挑战的新一轮审查。
(报告原文参见:https://www.fatf-gafi.org/en/publications/Fatfrecommendations/targeted-update-virtual-assets-vasps-2023.html)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