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公告
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焦煤期货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5
来源:大商所
浏览:56
  

大商所发〔2023〕168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主体:

  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5月4日交易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焦煤期货JM2305、JM2306、JM2307、JM2308、JM2309、JM2310、JM2311、JM2312、JM2401、JM2402、JM2403、JM2404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Copyright © 2023 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04070号-2 本站支持 IPv6访问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289号 交易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人工服务时间:交易日 8:30-17:00, 19:00-22:00

400-600-7299

应急报单电话: 021-55275071021-55275072

官方公众号

东亚财富APP

东亚期货APP

官方抖音号

Copyright © 2023 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04070号-2 本站支持 IPv6访问,交易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0.56637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