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4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服务油脂油料产业发展,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现征集符合以下要求的企业为豆粕、豆油和黄大豆2号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包括指定仓库和指定厂库):
一、现面向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广西地区征集符合条件的豆粕和豆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具备豆粕和豆油多地点仓单串换能力的企业优先考虑。
二、现面向辽宁、山东、江苏、广东、广西、天津、河北、福建、浙江、上海地区征集符合条件的黄大豆2号期货指定交割仓库。
具体条件及申报材料请参见《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大商所网站首页-法规/规则-交易所规则-其他相关规定)第二章要求。
符合申请条件且愿意开展豆粕、豆油和黄大豆2号交割业务的企业请将相关材料寄(送)至大商所。大商所将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考察情况,择优选用。
联系人:黄晨龙 0411-84808211
冯永军 0411-84808698
地址:大连市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42楼
邮编:116023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