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所对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020年5月情况如下:
处理异常交易行为14起,涉及17名客户。其中,自成交超限2起,频繁报撤单超限11起,大额报撤单超限1起。对11名客户采取了9次限制开仓的措施,对5家会员采取了5次电话提示的措施。
处理客户套期保值持仓、套利持仓超过其相应资产配比要求的行为5起。对上述行为所涉及的5名客户分别采取了限期调整、限制开仓、要求报告情况等措施。
处理虚假申报案件1起,对3名客户采取通报批评、金融期货全品种限制开仓6个月、没收违规所得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特此公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