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8号
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所对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020年10月情况如下:
处理异常交易行为9起,涉及9名客户。其中,自成交超限4起,频繁报撤单超限5起。对5名客户采取了5次限制开仓的措施,对4家会员采取了4次电话提示的措施。
处理违反交易限额行为2起。对涉及的2个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4名客户采取了2次限制开仓的措施。
处理客户套期保值持仓、套利持仓超过其相应资产配比要求的行为7起。对上述行为所涉及的7名客户分别采取了限期调整、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及限制开仓等措施。
特此公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