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号
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所对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021年9月情况如下:
处理异常交易行为6起,涉及40名客户。其中,自成交超限2起,频繁报撤单超限2起,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合并持仓超限1起,股指期货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1起。对31名客户采取了3次限制开仓的措施,对7家会员采取了3次电话提示的措施。
处理违反交易限额行为6起。对涉及的6个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27名客户采取了6次限制开仓的措施。
处理客户套期保值持仓、套利持仓超过其相应资产配比要求的行为4起。对上述行为所涉及的4名客户采取了限期调整、要求报告情况等措施。
处理对敲牟取不当利益案件1起,对2名客户采取通报批评、限制沪深300股指期权开仓3个月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特此公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