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号
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我所对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022年5月情况如下:
处理异常交易行为15起,涉及21名客户。其中,自成交超限4起,频繁报撤单超限7起,大额报撤单超限3起,股指期货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1起。对12名客户采取了限制开仓的措施,对8家会员采取了电话提示的措施。
处理违反交易限额行为4起,对涉及的12名客户采取了限制开仓的措施。
处理客户套保套利持仓超过其相应资产配比要求的行为6起,对涉及的6名客户采取了限期调整、要求报告情况等措施。
特此公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