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4号
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我所对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022年11月情况如下:
处理异常交易行为11起,涉及11名客户。其中,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合并持仓超限1起,自成交超限8起,频繁报撤单超限2起。对5名客户采取了限制开仓的措施,对6家会员采取了电话提示的措施。
处理违反交易限额行为6起,对涉及的23名客户采取了限制开仓的措施。
处理客户套保持仓超过其相应资产配比要求的行为8起,对涉及的8名客户采取了限期调整、要求报告情况等措施。
特此公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