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号
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我所对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022年12月情况如下:
处理异常交易行为13起,涉及18名客户。其中,大额报撤单超限1起,自成交超限6起,频繁报撤单超限6起。对11名客户采取了限制开仓的措施,对5家会员采取了电话提示的措施。
处理违反交易限额行为4起,对涉及的15名客户采取了限制开仓的措施。
处理客户套保持仓超过其相应资产配比要求的行为4起,对涉及的4名客户采取了限期调整、要求报告情况等措施。
特此公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