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中心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品种做市商招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9
来源:能源中心
浏览:57
  

 

上能发〔2023〕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做市商作用,进一步提升期货、期权品种市场运行质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现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做市商管理细则》,招募相关品种做市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品种
  期货品种:原油、20号胶、低硫燃料油。
  期权品种:原油期权。
  二、申请条件
  (一)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具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市交易,做市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期能源业务规则;
  (三)具有健全的做市交易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具备稳定、可靠的做市交易技术系统;
  (六)应当具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期能源”)认可的交易、做市或者仿真交易做市的经历;
  (七)上期能源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要求
  (一)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有权签署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的做市商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
  (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经公证和依法认证的申请人合法成立的资料;
  (三)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原件,或者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有权签署人签署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骑缝章;
  (四)做市交易部门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规定,以及从事做市交易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名单、履历(见附件2);
  (五)做市交易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参考要点见附件3),并加盖骑缝章;
  (六)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见附件4);
  (七)做市交易技术系统情况的说明(见附件5);
  (八)做市或者仿真交易做市情况的说明;
  (九)上期能源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等单位需提供所在行业主管机构出具的关于做市业务备案函或无异议函的复印件。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材料形式:所有材料均需以电子材料形式提交,附件1和附件4还需提供纸质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对于目前已是上期所(含上期能源)期货、期权做市商的申请单位,仅需提交附件1和附件4。
  (二)材料顺序:参照申请材料要求对材料进行编号,并附上材料清单。
  (三)材料名称:统一格式为“申请单位名称-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做市商资格申请材料”。
  (四)提交时间:2023年5月15日(周一)前打包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分别通过邮件发送和邮寄的方式提交,并致电确认。
  (五)不满足做市商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得进入评审。交易所可以根据评审情况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或对相关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五、联系方式
  电话:021-68401847,021-68401417
  邮箱:inemarketmaker@shfe.com.cn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500号上海期货大厦
  收件人:交易部
  邮编:200122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做市商资格申请表
     2.岗位设置与人员情况汇总表
     3.做市业务实施方案与管理制度参考要点
     4.承诺书
     5.做市商信息系统申报表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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