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2号
近期,我中心收到青岛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青岛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加20号胶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
二、新增存放点位于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鹏湾路38号,与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前湾港路68号5号库、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月湾路8号的存放点共用20号胶期货库容,核定库容保持4万吨不变。
三、自公告之日起,青岛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按调整后的存放点开展20号胶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