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号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业务发展需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同意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为国债期货主做市商。
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为国债期货一般做市商。
同意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债期货预备做市商。
特此公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2年1月25日